2009年8月27日星期四

轉貼:給樹多點生存空間

雖然越來越懶寫blog,碰上有感的文章還是想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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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港府缺乏保護路邊樹木的意識,只要能賣地,哪管樹木種在路邊抑或山坡,只要在城市,一概要「讓路」。而所謂活化古蹟,就非要變成能賺錢項目才行,於是「一招了」地變成餐廳商場,像尖沙嘴前水警總部,如今落得一片「失去靈魂的古蹟」。完成工程後的樹木,只剩下一成多;至於種植在市區路邊的樹木,亦面對重重困境。 

缺乏綠化植樹遠景 

上圖[please scroll down]是記者在2004年從高處拍攝的,當時已知水警總部將落入地產集團手上,預計樹木會「不得好死」,故立此存照;2009年,取名1881 Heritage的前尖沙嘴水警總部落成,記者再到同一位置拍攝。驟眼看,眼前仍然一片綠,但細心看,很大範圍只是鋪了薄薄的草坪。據本報4月12日的專題報道,該地盤原有192棵樹,如今只保留23棵。當中包括原地保留的細葉榕,在其根部建築了一個巨型「圓花盆」,但由於根部被削,加上施工期間的污染,如今大量落葉,樹冠縮水。 

當年,發展商長實曾委託港大地理學講座教授詹志勇負責原址保留樹木,他說,關於前水警總部的樹木,已經講了很多,整體來說,香港政府就是只顧賣地,地賣了,就當作是私人地方,聲稱無法規管私人地方的種樹情。長遠計,在規劃城市時,不能只顧及行車及行人,要有植樹帶,「但香港賣地賣到盡,由頭到尾沒有想過路邊樹」。詹志勇解釋,路邊樹能減慢熱島效應,但香港沒有綠化植樹的遠景,錯種路邊樹的情亦甚為普遍,如在窄路種上鳳凰木或垂榕,都屬於「揀錯樹」,因為這兩種樹木都要求較為寬廣的空間。 

1881 Heritage把山坡削平,留小量樹木,務求把地盤與馬路拉平,說是保育活化,但工程明顯已變得不能還原,水警總部,只是一幢「有神無韻」的建築。活化目的,只求變成一個可賺錢的項目。 

土壤強鹼性無養分 

至於路邊樹的情,就更能反映政府部門管理樹木的「無能」。經常見到街樹底部從地面隆起,甚至迫裂路面,但最終不敵密封水泥,根部無處舒張而被屈死,死前,當然還得經歷體弱病害,風雨來臨,更順勢倒塌。 

詹志勇指出,樹木底部從路面隆起,是在尋找空氣最多及土壤最鬆的環境,但由於市區缺乏綠化帶,香港的路邊樹是有窿就插。即使有關部門建議要有1立方米的範圍來種植路邊樹,又即使,這已經屬於18世紀的路邊植樹標準,但詹志勇說﹕「我敢打賭,很多樹穴都不夠1米深!」樹基範圍,更用壓土機把泥土壓實,這是最致命的,而這不足1立方米深的泥土,也不是什麼優質土壤,泥裏經常發現建築材料。 

詹志勇曾多次抽驗路邊樹的土壤,結果顯示,鹼性強度高達pH8-9(正常應為pH5-6),強鹼性來自建築廢料,令泥土不能釋放養分。他批評﹕「香港如此富裕,但換樹時,連這少少泥都不去換!」究其原因是缺乏統一監管的部門,香港管理路邊樹木的部門,繁雜重複而混亂,要問責時,卻不易找出負責單位。 

一邊植樹一邊斬樹 

香港社會十分矛盾,一邊植樹,一邊斬樹。突然興起綠化,就一窩蜂種樹,但只種了幾十年的又喊「怕危險」。英國人曾把路邊植樹的傳統帶來香港,但香港賣地賣到盡,即使近年力發展的西九,也沒預留多少植樹點。每遇打風塌樹便隨即鋸掉,沒有想過如何改善種植方法,香港市區的植樹帶,連深圳發展新區都不如。 

詹志勇建議,在城市規劃時,新建築物退後3米,以加建樓面面積補償給發展商,以便劃出路邊植樹帶;若行人路太窄,不能退後建築物,可考慮用疏水透氣的水泥板面,讓行人可正常走動,而水泥板下的土壤亦不用壓死壓實。人與樹木與建築,其實可以和諧共存。 

文、圖﹕伍成邦 

編輯 梁小玲